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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凭什么要我拯救他(22 / 3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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崇岭趁机在屋子里转了一圈,上次来,他只顾着看路远琛分尸楚赫了,还没顾得上打量着屋子里的陈设。

一看才发现,这房子大归大,装修的也很时尚,偏偏就是没有人气儿。

没有随意乱放的衣服,没有零食,没有照片,没有书,没有景观植物,没有任何一点儿生活气息或与生活情趣有关的东西。

崇岭看完了,又回到客厅。路远琛已经在喝第二杯酒了。

有点无聊。

崇岭问:“能快进吗?”

系统很快地给了他这个权限。

于是崇岭快速地浏览了一遍路远琛的日常,最后发现,这真是个很无聊的男人。

却也是个很孤独的男人。每天路远琛坐在沙发上,独自喝酒的时候,那种孤独又寂寞、仿佛独身一人走在黑暗之中的感觉,简直能将崇岭这个看客也一并吞噬。

以至于后来,楚赫出现,再说起那些脑瘫又油腻的话的时候,崇岭甚至都有点能接受了。

比起忍耐那种安静到让人发疯的孤独,他更愿意接受一个傻逼在那儿不停地说话。

最后退出幻境,回到出租屋里,崇岭心中的困惑非但没有减小,还扩得更大了。

他已经明白了路远琛会和楚赫在一起的理由,无非是缺爱而已。

上一世,自己不在,所以路远琛选了楚赫。行。

这一世——崇岭不是自恋,自己明显比楚赫合适太多。楚赫又已经出轨,为什么路远琛还是不选择自己?

崇岭又翻了个身。

又又翻了一个。

一直思考到夜里,崇岭在纯爱方面略显迟钝的大脑终于意识到,他需要给路远琛提供的并不是一场激情四射的性爱,而是一场稳固且充满了安全感的恋爱。

崇岭抓了抓头发。实话说,后者的难度比前者高得多得多,实质接触后,路远琛和资料里那个一见到男人就头脑发昏的恋爱脑根本不同,在他面前,这货完全就是个多疑成性、趋利避害的商人。

算了。麻烦点就麻烦点了。

他关上灯,睡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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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下来的几周,崇岭没有再去找路远琛。

他知道,路远琛需要时间,来把楚赫处理掉。

然后才是自己的出场时机。

好在,等待的时间也不算无聊。和路远琛公司合作的方案最终还是落到了崇岭头上,等这个方案做完,他就能升职了。

尽管没什么事业心,但工资能加点还是很不错的。

“崇岭,”下班前五分钟,隔壁坐着的同事兼好友陈远皓从隔板上方探出个头:“晚上喝一杯不。”

他做了个举杯喝酒的动作,然后朝崇岭坏笑着挤了一下眼睛。

陈远皓也是个风流爱玩的,他和崇岭做邻桌,属于是苍蝇遇上了那什么,标准的臭味相投。平时下了班,也常常一起去酒吧玩。

崇岭算了算,从重生算起,自己已经一个多月没找过女人了。他是个性欲强的,最近全靠手动解决,陈远皓一提,也是有点想了。

但。

他摇了摇头:“不去。”

“哈?”陈远皓眯起眼,用看外星人的眼神盯着崇岭:“哥们儿,你都多久没出来泡过妞了。是有女朋友了,还是……”他隐晦地朝崇岭的裤裆扫了一眼:“还是出了点问题?都是哥们,真要有问题,我给你推荐个老师傅,很专业的。”

崇岭颇为无语的扯了扯嘴角:“真不用,最近……有其他的事。”

陈远皓耸了耸肩,也不勉强:“行吧,那我下班了,拜。”

“拜。”崇岭说。

虽然回绝了陈远皓的邀请,可要说崇岭不想,那绝对是扯淡。早已熟悉情欲滋味的身体一朝清淡下来,想要那股子火熄灭是很困难的事情。

但他也确确实实的不能去。

崇岭很清楚,路远琛如果决定和自己在一起,调查自己是必然的。以前的那些风流韵事,没办法,崇岭无法毁尸灭迹。但至少,他需要做到以后被问起的时候,能挺直胸脯说一句:以前我是很混蛋没错,可自从遇见了你,别人对我而言,就再没有任何吸引力了。

下班。

崇岭扫了辆共享单车,准备去健身房,他需要借助运动消消火。

晚高峰的京城是最热闹的时候,甚至无法单用“热闹”两个字去概括其人多车多的程度了。看见挤满无数干道的车流,在道路上缓慢的行驶,看见街道上的人头攒动,地铁口的人潮,只会让人心中不由自主地产生一个疑问:这个城市是怎么挤下这么多人的?

鲜艳的暖色夕阳,逐渐地染红了天空,也染红了整座城市。

崇岭哼着歌,灵活地穿行在人与车之间。

他心里思考着晚饭的事情,不经意朝街上看了一眼,旋即眯起眼。

这辆停在最前面的黑色保时捷……好像是路远琛的车子啊?

崇岭停下单车,左右看了一圈,最后在一间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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