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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恨他这件事属于是老黄历,一般人会说这是翻旧账,是很孩子气的行为。孩子气就孩子气吧,童年早慧的代价如果就是一场旷日持久的青春期,那过也就过了。

最后是我拧着他的头让医生把针插在他脑门的血管上,整个输液室只有他是这种样式,就连最小的小孩都用的是手背输液。

一共要挂三瓶,因为烧得太厉害,盐水消炎药混着来。

他坐在椅子上刚开始还挣扎着想下去,可能是见我真的不高兴了,最终还是作罢没了声息。

季节不对所以输液的人很少。等他吊到最后一瓶的时候,整个屋里只剩下了我们。

我不敢离开,尽管我的胃已经扭成一团开始作痛,我也没法放着他一个人。

一只狗。

我小时候曾经是想养过狗的。但是父母要我尊重生命,问我每天上学那么晚谁来给小狗喂饭,谁来照顾他,而且小狗需要出去溜圈,你一天上学那么累,父母也要上班,不适合养。

那也确实是这样一回事,人要为自己庇护下的东西负责,当时的我听懂了,自认为自己是个懂事的大人,于是接受了自己还不适合养狗这件事。

所以别人一问起来我就说我不适合养活物,尽管我从来没养过。

后来弟弟出生了。弟弟也想要一只狗,我本来是高高在上心想有人要吃闭门羹了。

结果那时的父母说好啊,姐姐很闲的,她会帮你一起养的。

我不闲,这不是气话,我那会上高中又是学生会的干部,放学都要到深夜了。

但我没想到这一茬,我只是觉得很荒谬,从那一刻开始我的懂事成了一种笑话,也可能一开始就是笑话。但我自己笑不出来也哭不出来,因为我太能和父母感同身受了。

我可见他们深夜才能回家,隔三差五就需要出差。

这种情况下,我只能当弟弟的第二个母亲。

所以我用父母对我的那套说辞告诉我弟弟。

当时他是怎么说的来着?

我好像记不清了,可能是太饿了的缘故。胃部已经没有知觉了。

手部传来一些热意,我看去才发现他又把头挤到我的手底下。为难他这么大的体格做这种动作了。

还带着水汽的头发在掌心留下一些水痕,把那块的皮肤浸透变得柔软。

“我什么时候才能离开你啊?”我悄悄问他,就像小时候两个人聚在一起说小话一样。而他一点回音都没给我,只是更用力地顶了顶我的手,想让我摸摸他的头。

输液在我的碎碎念和他有一阵没一阵的讨好中结束了。出门的时候我看到了月亮,已经待了那么久。

这座城市太小了,没有通宵的饭店,现在的住处也是地产方的投资错误。据说这里的酒店业已经倒灌水三年了,入不敷出。

我找到了一家还开门的小超市,提了两桶泡面回去。老板问我弟弟为什么坐轮椅上,我说他是个残疾人。

老板支吾着说节哀顺变,我点了点头。

节制悲哀,顺应变故,我并不悲伤,我的弟弟也是如此,他从那个人间地狱中逃脱后的每一天都不曾为悲伤流泪。

泪水可以是为了恐惧,也可以是为了性爱的快感,但唯独没有悲伤。

他从医院出来后就一言不发地耷拉着脑袋,甚至连呜咽声都少了许多。我乐得轻松,又揩走眼角的泪水。

在城市里无法见到的澄澈星空如此慷慨地展现在我的眼前。

我更痛苦了。因为我意识到我能身处此处见到我所能见到的一切,都是因为我的弟弟。

我为他来到这里。

我甚至还在推着他的轮椅。

哭泣解决不了任何问题,但我眼眶确实湿了。

我一个人喃喃自语,同时我又希望他能听懂我在说什么。

“我好痛苦啊。”我推着轮椅缓缓地走着,那些泪水甚至不需要被揩走就只剩下了干涸的痕迹。

再一低头发现他早已哭得泪流满面。

我突然想起了他当年说的话,“姐姐,那我给你当小狗吧。”

虽非本意,可他确实说到做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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